养老保险实际操作
社保四险(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)转入
如您曾参加过社保四险,请向原单位提供国企公司在社保中心开户全称:北京国人职业介绍中心,及法人代码:63369575,由原单位按此信息出具社保四险转移材料(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),并将转移材料交国企公司继续办理社保四险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,社保四险缴费基数在当年度内(每年4月至次年3月)不得变更。因此,在转入国企公司的当年年度内,您仍需按原缴费基数参保。员工在外埠缴纳的社会保险,外埠户口员工在当地终止封存,北京户口员工由国企公司协助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。如您未参加过社保四险,需按规定进行个人信息采集。您需将填妥并亲笔签名的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》(表二)、身份证复印件,农业户口或外埠员工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,外埠员工如有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,请提供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》复印件,一并交至国企公司,由国企公司为您开立社保四险账户。
社保四险(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)转出
1、 由国企公司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终止及转出手续;2、 员工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,交至新单位继续缴纳;
3、 如社保关系转移至外埠,必须是户籍的原籍,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名称、开户行、行号、帐号及户口首页、本人页复印件,由国企公司协助办理转移手续。

